大神之路“超级故事”创作大赛由北京吾里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称“吾里文化”)联合时阅文学网、栀子欢文学网、恒幻中文网三大原创文学网站,北京吾里影业、华策影视集团万有颖力工作室、北京龙杰网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万唯影业有限公司、蒙氏影业有限公司、蓝港影业、完美星空传媒有限公司、次元文化、北京东仑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盟米文化、百鹿影业、北京盛世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动空间影业、剧能玩、悦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森林影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四海兄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蝴蝶效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岳文艺出版社、乐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影视公司及多家娱乐文化传媒机构、出版机构共同发起,并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四川文艺出版社作为大赛指导单位,由知名导演、编剧、制片人、文化评论人等组成专业评审团为大赛作品指导把关,共同打造具有可持续、可循环的,开放性、品牌性、专业性、权威性的赛事活动。
本赛事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原创故事作品(包括中长篇小说、剧本、短篇故事)、原创歌词作品等,意在发掘“好故事、好作者、好编剧”,为有梦想、有故事、有才华的人开创一条“大神之路”,活动以“时阅文学网”“栀子欢文学网”“恒幻中文网”三大原创文学网站及吾里文化网站为线上征集平台,参赛者即作者(未成年人应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在提交相关参赛资料/信息及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参赛者一旦通过本次海选活动官方网站(包括吾里文化网站——大神之路主赛区:http://ip.wuliwenhua.com 时阅分赛区:http://www.timeread.com 栀子欢分赛区:http://www.zhizihuan.com 恒幻分赛区: http://www.henghuan.com ,以下简称“赛事官网”)网络赛区报名通道上传相关参赛资料/信息和/或作品,即表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赛事须知:
1、 参赛者承诺并保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已具备参加本赛事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参与本赛事;或,其虽未达到有权参与本赛事的法定年龄,但已获得其法定监护人的批准,并在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参与本赛事。
2、 参赛者根据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参与本赛事,同意遵守本协议及举办方即北京吾里文化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吾里文化”)为本赛事已经制定的或将制定的各类规则。举办方将会以合理方式(包括在赛事官网公布等)提前告知参赛者关于赛事的各类规则。如参赛者不同意举办方的赛事规则内容的,有权随时通知举办方退出本赛事。如果参赛者选择继续参赛的,则视为其完全接受并同意遵守该规则。
3、 参赛者承诺并保证,其提交的相关参赛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参赛作品为其原创,不存在任何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侵犯;如提交的参赛资料或作品涉及其他权利人,则其应已获得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有权将参赛资料或作品用于参加本赛事并有权授权举办方按照本协议或赛事规则进行合作、使用。若参赛者违反本约定导致任何争议、法律纠纷、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的,由参赛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行政罚金),并应赔偿举办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方因此向第三方机构/个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举办方有权不经告知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参赛者不得在赛事官网和/或其上传的作品中发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链接等),若有违反,举办方将有权立即删除,并视情况限制、中止或终止参赛者在本赛事的活动。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相违背的;
13)与大神之路赛事具体项目主题无关及影响其秩序的各类垃圾信息;
14)根据本赛事规则确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
5、 参赛者应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授予举办方,有权在本赛事进行过程中及赛事结束后为本赛事之目的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等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使用如下许可:
1)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播、电视及其他宣传推广活动)向相关机构、公司、群体等推荐、传播参赛作品;
2)发布参赛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参赛资料、参赛作品等其他个人信息。
6、 参赛者应无条件服从举办方的赛事日程安排。如未能在举办方指定时间内参加赛事活动(包括参赛或出席赛事宣传活动等),举办方有权不经告知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7、 参赛者有任何异议,可通过赛事官网或联系客服(086-010-56705869/59790184)申诉,但所有参赛者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参赛者确认,举办方对本赛事的最终比赛结果享有绝对的决定权。
8、 对于违反本协议和/或赛事规则的参赛者,举办方有权采取警告、取消比赛资格、法律追究等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及赛事其他举办方、协办方的合法权益。
9、 参赛者充分了解并同意,举办方可以根据本赛事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本协议、赛事日程、赛事规则等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赛事官网上,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参赛者应遵守已公布的赛事日程、赛事规则。
10、 吾里文化拥有本赛事获奖作品版权的绝对优先签约权及作者、编剧的绝对优先签约权,即获奖作品向吾里文化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转让和/或授权的,应当经吾里文化书面同意;
11、 经由主赛区上传的参赛作品(剧本及短篇作品)在获奖前,参赛作品版权皆归参赛者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在与吾里文化达成合作前,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擅自与他人达成合作;本条所述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转让和/或授权获奖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著作权。
1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举办方对本赛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因素,举办方拥有取消本赛事的权利。